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机构改革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解决自然灾害防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新实践新经验,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长期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依据相关单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缺乏一部统领性的综合法律。此次《自然灾害防治法》立法,正是为了从国家法律层面统筹规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框架下的灾害防治法治体系。
草案起草过程中,应急管理部充分总结了近年来防汛抗旱、台风防御、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的实践经验,吸纳了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的制度成果,力求使法律草案符合实际、管用有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填写征求意见表(草案征求意见稿附件3),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jglbfyc@126.com。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表均随通知一并公开,供社会各界查阅。
应急管理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自然灾害防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往往相互交织、相互诱发。历史上,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曾多次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储罐燃爆等次生灾害事故。2026年夏季以来,多轮台风和强降雨过程给沿海及内陆地区化工园区、油气储运设施带来严峻考验,防范"自然灾害+生产安全"耦合风险已成为应急管理的重要课题。
此次自然灾害防治立法,将为统筹自然灾害防治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提供更高层级的法律支撑。对于防爆电气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而言,有三点值得关注:一是涉及爆炸危险环境的设施设备,应结合台风、雷暴、洪水等自然灾害情景完善应急预案与防护措施;二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充分考虑户外、潮湿、盐雾等恶劣自然环境下运行的可靠性;三是企业应主动关注立法动态,结合自身业务提出建设性意见。
防灾减灾,人人有责;防爆安全,警钟长鸣。期待《自然灾害防治法》早日出台,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 EverCert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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